台中市日前發生法拍屋被前屋主拆掉的事件,雲林縣最近則有一間法拍屋,正門口被前屋主築起一道紅磚牆,故意不讓得標屋主進出,結果被得標屋主以妨害自由罪名,一狀告到法院,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一個人高的紅磚牆,就矗立在大門口,距離房屋不到40公分,就連側身進去都有點困難,經過了解,這是一間已經標售的法拍屋,原屋主以門前道路是私有土地為由,築了一道牆,讓得標人不能進出。原屋主洪金山:「我三間房子被拍賣,他故意買中間,我中間放神明,我這邊跟他換,他不要,那邊跟他換他也不要,就把他封起來。」
這位得標的新屋主,和原屋主洪先生是親戚關係,因為買這間房子已經撕破臉。新屋主陳素惠:「我們在看屋時沒這道牆啊,而且我們是公開標售。」
陳小姐說原屋主要他買前面的道路,讓他無法接受。新屋主:「他要我一坪6萬買他的路,算起來買路比買房子還貴。」陳小姐氣不過,一狀告上法院,結果原屋主被依妨害自由被判一年徒刑,並且必須將圍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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