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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拿水潑人 男子被判拘役20天

記者 莊志偉 彭光煦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3/06/17 17:4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脾氣衝動的民眾要特別注意了,台北市一名男子為了購買捷運地下街攤位的糾紛跟另外一名女子發生口角,憤而拿手上的一杯水潑向對方,結果就為了這杯水被法官認定公然侮辱,判處拘役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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