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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海告官駁回 男同志須回國當兵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3/06/24 12:26

台北縣一名男同志,三年前為愛前往荷蘭和同性伴侶結婚,卻因為沒有服兵役遭到通緝,連護照都被撤銷,不過,他認為自己是同志,應該不用當兵,於是跨海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外交部發還護照,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駁回這名同志的控告,要他先當盡完當兵義務,再談護照問題。

化名彼得的23歲男同志,三年前透過網路認識荷蘭的同性戀男友,兩地千里相會之後,決定在荷蘭結婚並且定居當地。結婚後甜蜜度日,但是護照過期,向外交部荷蘭辦事處申請換發,結果,發現這名台灣來的男子沒當過兵,觸犯兵役法,遭到通緝。

由於護照過期不能換發,還被撤銷,不能合法居留,原本荷蘭政府願意讓他拿大陸護照繼續住下去,但是這名男子堅持打官司,因為他愛台灣,也希望維護同志權益,不過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這名同志申請,因為當兵是國民應盡的義務,要他回國先把兵當完,再談回復護照的問題。

#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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