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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苗栗包裹爆炸案 處理員警遭訴

記者 謝古菁 苗栗 報導
發佈時間:2003/07/03 14:12

發生在去年3月的苗栗新東街郵包爆炸案,檢方認為第一時間前往現場處裡的員警湯浩志,沒有疏散人員封鎖現場,造成收到爆裂物的林紹松重傷,依過失傷害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檢方對苗栗南苗派出所警員湯浩志提起公訴,理由是他到場鑑別爆裂物侵犯了專業領域,加上當時兩名到場的員警沒有即時疏散民眾,封鎖現場,造成林姓屋主意外炸傷,刑責難免,警方上午獲知遭到起訴,強調一切處理完全符合規定。

這起包裹爆炸事件發生在去年3月,湯性及徐姓員警接獲報案後趕到現場處理,卻造成林姓屋主炸傷,導致右前臂截肢,全案經檢方偵查終結,依過失傷害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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