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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屆總統大選,連宋扁三人分別提出了國民年金,老人免繳健保費,以及老人福利津貼等等措施,當時就有人批評這是政策賄選,但是卻沒有人因此被檢察官列為被告。為了避免這樣的爭議再度出現,監察委員要求內政部以及法務部,訂出明確標準,以減少競選爭端。
時光倒回2000年,連宋扁三強廝殺,大家都端牛肉,也開出競選支票。連戰:「一年內,實施國民年金制度。」宋楚瑜:「65歲以上老人免繳健保費。」總統候選人(民)陳水扁:「(2000年2月15日)只要阿扁當選總統,我絕對要在今年7月1日開始,每一個月每個年滿65歲以上的老人,都可以領到一個月3000元老人基本福利津貼。」
這些具體政見,都可能加惠了部分選民,但是當時開出的競選支票,即使被質疑有政策賄選之嫌,卻沒有人和李進勇一樣,遭到檢察官以被告身分傳喚。
如果李進勇的期約賄選案成立,這對要參選的政治人物來說,會造成哪些壓力。陳景峻:「這樣大家選舉都會變成零政策,只打政治口水。」何智輝:「很多東西就不要在選舉關鍵時候提出來,就不會變成賄選。」
政策該怎麼提,才不會變成賄選?監察委員給了建議。趙昌平:「請內政部法務部訂出標準。」政治操作,和法律界線,要訂定標準,恐怕也不是件簡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