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控告可口可樂公司侵犯肖像權的案子,今天(7日)雙方律師在法庭上確認證據,原本傳出要庭外調解,不過雙方仍舊各持己見,沒有共識。
姚明控告可口可樂沒有經過他的授權,就在上海推出的可樂包裝,印上他的肖像,因此求償1塊錢人民幣,相當於台幣4塊錢,同時要可口可樂公開道歉。
今天雙方律師在法院交換各自的證據,進行確認,不過庭外調解或是庭前調解,還是談不攏,因為可口可樂最初立場是,他們簽有大陸中國籃協的商務代理權,因此有權使用也是籃協成員姚明的肖像做產品包裝,這件民事訴訟原本傳出今天可能調解,但最後雙方仍各持己見,官司還得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