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和案延宕12年,今年一月判決大逆轉,三人從死刑改判無罪,當庭釋放,關鍵在於三人供訴不一,法官不採信自白證據,全案上訴,最高法院認為,自白有其特殊證據力,雖然有矛盾,但不代表被告無罪,應該深入調查,補強證據,因此撤銷無罪判決,全案發回更審。
這一天,他們等了11年,判決大逆轉,從死刑犯到無罪釋放,蘇建和的淚水,道盡辛酸,但這一刻的自由,半年後面臨可能的變數,高檢署提出上訴,最高法院在父親節這一天,正式駁回無罪判決,發回更審。
再審時無罪的關鍵,成了發回更審的理由,再審法官認為,蘇建和等人供詞不一,有瑕疵的自白,不能作為有罪依據,最高法院則表示,被告自白,有其特殊證據力,其中矛盾部分,也不能證明三人無罪,不採信有違證據法則。
而既然蘇建和等人,自稱遭刑求才坦承行兇,最高院認為,法官更應該深入調查,瞭解背後動機,另外,再審法官以凶宅現場,沒有採集到三人毛髮、指紋為由,判決無罪,最高法院則強調,採證結果,並不一定與事實相符。
蘇案從死刑到無罪,被害人吳銘漢夫婦家屬,總是隨著判決,心情七上八下,如今官司繼續,他們對司法,其實很不諒解。被害人家屬吳東諺﹕「不曉得司法在幹什麼,一下子這樣,一下子那樣。」
蘇案纏訟12年,也讓好幾個家庭悲痛糾纏,化解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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