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發生在今年3月,因為報導「女法官劫囚」的新聞,中時晚報記者遭法官陳麗芬提出加重誹謗告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1日)下午做出一審判決,中時晚報記者敗訴,判5個月,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中時晚報影射女法官劫囚案件,台北地方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中時晚報記者依加重誹謗罪,判刑5個月,原告聽到消息很欣慰。原告法官陳麗芬:「我們也不在意他,要接受什麼樣的制裁,只是讓他知道,自己有所警惕,對於事實真相得以獲得釐清,主要是說,這事件造成司法信譽受到很大損害,那我們希望這判決能讓司法信譽獲得回復。」
這起誹謗官司,要回溯到今年3月,律師孫明熙因為酒駕被帶到警局,律師妻子、同時也是法官陳麗芬,到警局關心,當時報社記者以「劫囚」案來形容。不過,被影射的法官陳麗芬卻表示,是為爭權益才和警方發生爭執,因此,一氣之下以加重誹謗罪告上法院,雙方開庭四次。
民事和刑事部分,中晚都敗訴,昨天己經刊出了半版100萬元廣告,加上報社與記者不對外談論,達成和解。至於刑事加重誹謗罪,因為得以易科罰金,每日以900元計,5個月算下來將罰鍰13萬5千元,不過因為緩刑2年,中時記者不排除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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