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機構補助新制上路!民團憂:評鑑把關別漏、都會區仍一位難求

  • 記者:周祐萱|攝影:李延智
  • 發佈時間:2026.10.31 22:0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31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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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式機構品質需把關。(圖/TVBS)

住宿式機構品質需把關。(圖/TVBS)

為減輕重度失能者家庭的經濟負擔,政府通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調增方案,編列166.17億元預算,將每月補助金額從1萬元提高至1萬5000元,全年最高可達18萬元,預計10萬5000人受惠。

住宿機構補助最高18萬 挹注166億助10萬人

提供24小時照料的住宿型機構,是許多重度失能者的重要依靠,但每月龐大的開銷,也成為家屬沉重的經濟負擔。為替照護家庭減壓,政府通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調增方案。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表示,需要24小時密集照顧的中重度個案也需要相關關注,過往從108年推動住宿式住民補助從6萬元,到112年提升到12萬元,經過整體檢討後,從今年開始提升到全年最高18萬元。

(圖/TVBS)
住宿機構補助加碼。(圖/TVBS)

新制有3大重點,補助對象為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或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的住宿式機構住民,每月補助金額從原本的1萬元提高到1萬5000元,全年最高18萬元。民間團體提醒,政府補助加碼的同時,評鑑把關機制不能缺席,否則反而是變相把公帑送進劣質機構。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洪心平表示,現在每年包括長照機構都有評鑑,有不同的優等到丙等,這樣的補助是希望讓更多資源可以讓長輩有比較好的安置,因此補助對象應該限於優等跟甲等的機構,像乙等跟丙等在消防或照護品質上本來就很有問題,不應該再鼓勵大家把長輩送到這樣的機構。

24小時照護負擔大 新制改"按月認列".半年領

另一個重點是希望減輕負擔更及時,從原制「按年累積」入住達180天符合條件後一次核發,新制改為「按月認列」,地方政府再依照上、下半年分2次檢核撥付。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指出,住宿型機構動輒一個月可能就有4萬到6萬元,補助相對來講還是偏不夠,現在撥付的方式對於家庭來講,還是得要先籌出一筆錢才有可能做到。陳景寧強調,這幾年照顧悲劇事件中,發生較多的就是在重度階段,又沒有錢可以送到機構,又自己已經顧不來的家庭。

吳希文說明,因為民眾在住宿機構時,可能因為疾病的關係需要住院再出院,或者先使用居家社區的服務,再做住宿機構服務的使用,所以需要做一些系統上的勾稽檢核,目前是以每半年來做核算。

(圖/TVBS)
(圖/TVBS)

除了補助發放的即時性,另一個難解的結構問題在於北部都會區因土地取得困難、租金昂貴,機構床位「一位難求」,相較之下,部分中南部縣市卻仍有空床,城鄉差距顯著。陳景寧表示,長照2.0當時決定先社區再發展機構,但也發現在發展過程中,人力都從機構被吸走,因為補助的發展策略不同,很多住宿型業者也比較不敢投入,現在確實造成一些失衡,即使有錢想要找機構可能都找不到。陳景寧認為,下個階段的倡議是希望住宿型機構可以納入長照的補助項目,到第7級失能等級以上的家庭,可以選擇居家、日照,也可以選住宿型機構。

面對高齡浪潮來襲,現金補貼能否在財政波動下穩定支撐,而背後的照護品質與床位結構又該如何健全,都是通盤思考的長遠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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