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做愛償債」案 前夫勝訴獲賠80萬


發佈時間:2003/08/25 17:5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分別已婚的男女,因為債務關係,簽下「做愛償債契約」,做愛40次,還錢200萬,不過東窗事發,被女方丈夫發現,不甘戴綠帽,一狀控告到法院,而士林地院今天(25日)宣判,簽下做愛契約的黃姓男子敗訴,必須賠償這名丈夫80萬。

做愛償債契約,有如好萊塢電影「桃色交易」台灣版,在現實生活生活中上演,結果是家庭破裂。

簽下契約的黃姓男子,被女方的陳姓前夫依妨害家庭告上法院,一審刑事部分,判刑五個月,民事精神求償部分,士林地方法院下午宣判,黃姓男子違反善良風俗敗訴,必須賠償80萬元精神損失。

全案緣起於已婚的郭姓女子,因為炒股失敗,和黃姓男子簽下做愛契約,約定每週做愛一次,40次抵債200萬,不過才做愛4次,兩人姦情曝光,讓兩個都有家庭的人,吃上通姦罪。

但債務關係未了,男子提出控告,求償300萬,但行為違反善良風俗在先,二審都敗訴,異想天開的做愛償債契約,讓黃姓男子官司吃不完,錢也要不回來。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760

0.0414

0.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