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板橋分局,受理一起各說各話的性侵害案件,一名離婚的鄭姓女子,指控四歲和兩歲的女兒,遭到爸爸和爺爺聯手性侵害,不過被警方逮捕的林姓父子,則 是心痛的表示,自己又不是禽獸,怎麼會荼毒親身女兒和孫女,一切都是媽媽想爭取監護權。
性侵孫女嫌犯林爺爺:「當然是冤枉的,小孩是我們自己的內孫,疼都來不及,我們又不是禽獸,小孩是不是到她們家(才受傷),她(媽媽)要負責。」
林姓男子:「絕對沒有這回事,不可能的事...。」
林爺爺:「監護權是我們的,小孩我們帶回來,離婚後帶回來,帶回來小孩的媽媽說,如果沒有小孩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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