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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二前會計盜領薪水 判刑12年


發佈時間:2003/09/09 18:02

前中正二分局出納毛美雲,因為假造員警薪資帳冊,詐領薪水及考績獎金,總共詐得2470多萬元,台北地院下午依貪污等罪嫌,判處毛美雲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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