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比登名店「山東小館」大比目魚標鱈魚 菜單標示不實遭開罰4萬

  • 記者陳詩璧
  • 發佈時間:2026.09.02 17:13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2 17:13
必比登名店山東小館菜單把大比目魚標成鱈魚賣,食藥署罰4萬。(圖/食藥署提供)

必比登名店山東小館菜單把大比目魚標成鱈魚賣,食藥署罰4萬。(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今(2)日公布國道服務區暨交流道周邊餐飲稽查結果,獲得米其林必比登推薦名店「山東小館」,因菜單標示鱈魚,實際用大比目魚,被食藥署依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裁罰4萬元。

山東小館菜單標鱈魚實用大比目魚 罰4萬

食藥署今年「國道服務區及交流道周邊餐飲業稽查專案」,一共查核了154家,針對業者的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餐飲場所的標示、作業環境跟人員衛生來進行檢查。

食藥署簡任技正周珮如表示,「山東小館」業者在菜單上標示「鱈魚」,但是實際是使用「大比目魚」。由於鱈魚是鱈形目、大比目魚是鰈形目,大比目魚不是鱈形目,所以不能標示為鱈魚。因為標示不實,依照《食安法》裁罰4萬元罰鍰。

針對禽畜水產品的動物用藥殘留檢測不合格產品之檢驗結果。(圖/食藥署提供)
針對禽畜水產品的動物用藥殘留檢測不合格產品之檢驗結果。(圖/食藥署提供)

動物用藥殘留5件不合格 台中一件黃魚裁罰12萬

食藥署水產品的動物用藥殘留檢測5-6月查核結果,食藥署查核兩大項目,第一個是驗「農藥殘留」抽驗177件,符合規定;另外,「動物用藥殘留」檢驗781件,其中776件合格,合格率是99.4%,有5件不合格。

其中一件違規的黃魚,加重裁罰至12萬。(圖/食藥署提供)
其中一件違規的黃魚,加重裁罰至12萬。(圖/食藥署提供)

簡任技正周珮如表示檢體名稱叫做「黃金雞」,抽樣地點是在「康達盛通」,檢體名稱叫做「黃金雞」。檢出屬於動物用藥不合格,追溯屬於國內的養殖場,依違反動物用藥的管理,由雲林縣政府裁罰了3萬元。

而另外4件海鮮,其中3件裁罰3萬,1件裁罰12萬,簡任技正周珮如表示,依照違反《食安法》第15條的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裁罰額度可依資歷或違規程度加權,因此,台中市對於「立亨股份有限公司」是有做加重的裁處,所以才會裁處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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