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市長張燦鍙涉及運河植栽工程弊案,與其他官員及包商共9人遭到起訴。法院經過3年審理,今天(19日)一審宣判,張燦鍙被判有期徒刑2年,前都發局長董美貞和前市府顧問許政雄分別被求處9年和8年6個月的重刑。
運河植栽工程弊案爆發在88年5月,都發局長董美貞涉嫌以承包廠商設計不完全為由,介入設計圖及預算書的修改,還浮報價格,把2億3千萬的工程預算暴增為3億4千萬。當時的市府顧問也涉嫌向包商索賄500萬,市長張燦鍙則是涉嫌包庇,遭到起訴並求刑12年。
經過三年的審理,台南地院判處張燦鍙2年徒刑。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李文賢:「身為長官,明知屬下舞弊索賄卻知情不報。」
涉嫌舞弊及索賄的董美貞及許政雄兩人分別被判刑9年及8年6個月,工務局課員無罪,包括3名日本人在內的承包商全部都獲判無罪。
事實上,前台南市長張燦鍙任內除了涉及運河弊案之外,還有新吉工業區、土地徵收等三件弊案,總共被求處26年徒刑。在運河弊案爆發時還一度扯出他與都發局長董美貞有曖昧關係,為此董美貞協同張燦鍙夫婦一起召開記者會澄清,一度激動落淚。董美貞:「不顧本人的隱私及名譽。」
隨後因為土地徵收弊案,張燦鍙還在任內遭到羈押,最後不得不自行退出民進黨,也失去再度蟬連的機會。如今他雖然下台了,一連串的官司卻還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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