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被稱為「立院大貓」的前立委羅福助,涉嫌暴力討債、超貸跟掏空公司等12項犯罪事證,遭到檢方起訴合併求刑30年,今天下午台北地院法官就要作出宣判,在此之前,讓我們先來了解,整件官司的始末。
這是去年四月羅福助遭到檢方聲押獲准,要被押進囚車道之前,用言語、動作表達不滿。
解送過程,還發生車門脫軌的插曲,事實上,檢方從去年初一路搜索、偵辦,羅福助家族經濟犯罪的過程,也不順利,聲押兩次才獲准,為了安全還派出霹靂小組全程戒護。
檢方偵查後,認定羅福助除了用不法手段取得大信證券董事長寶座,拿大信資金違法炒作股票,還侵占公司款項外,還犯下侵占大友公司,用人頭坐領乾薪等一共12項犯罪事證,不法獲利光現金就超過13億,還有土地債權跟經營權。於是依業務侵
占、圖利、詐欺背信、偽造文書、洗錢防制法等罪嫌,一口氣起訴26個人,羅福助本人更被合併求刑高達30年,兒子羅明旭也被求刑4年。
起訴獲得交保後再到法院出庭,羅福助的容貌跟擔任立委時的意氣風發,已經大不相同。
也說過相信司法的羅福助,因為遭到羈押,一度大失所望,這一次司法會不會又令他失望,判決一出,就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