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客兄」這三個字可不能隨便亂講,桃園就有一家快餐店的老闆和女店員,因為和隔壁鄰居爭吵,「討客兄」三個字脫口而出,被對方告上法院,為了這三個字,兩人分別被判罰5萬、3萬元的精神賠償金。
位在桃園中壢的這兩家快餐店,一直以來都是死對頭,雙方人馬為了搶生意,常常口不擇言,甚至連「討客兄」三個字都脫口而出。被罵「討客兄」的莊太太,氣憤難當,而這三個字一直讓她寢食難安,還因此罹患了憂鬱症。
莊太太的女兒看到母親遭受侮辱,憤而按鈴控告罵人的張姓老闆和張小姐。莊小姐:「罰8萬不夠,還準備上訴要他們賠180萬,因為他們罵很多次。」聽到法官只判罰8萬塊錢,被罵的莊家很不滿意,表示還會再上訴,一定要對方為了「討客兄」這三個字付出180萬元的代價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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