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市長張燦鍙又有官司重判。張燦鍙和現任議長黃郁文2年前聯手涉及台南市土地徵收弊案被檢方起訴,地方法院今天(30日)一審宣判,黃郁文、張燦鍙分別被重判有期徒刑10年跟7年。
聯手涉及土地徵收弊案的是台南市現任議長黃郁文以及前台南市長張燦鍙,法院一審判重刑,黃郁文10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前市長7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行政庭長:「因為兩個人都是政務官,居然聯手,所以判重刑。」
還有包括議會市府內一塊參與弊案的官員,總共有10個人都被判6個月到9年不到的徒刑。
這起弊案發生在2年前,議長黃郁文透過一名土地買賣掮客,以超低價格買進市府準備徵收的土地,然後再跟市政府勾結,以高價徵收獲取暴利,當時檢方甚至從議長夫婦的相關帳戶內查到1億多元的疑似徵收款,案情才逐漸明朗,立刻議長、市長雙雙被收押禁見,創下台灣自治史上同時收押府會首長的先例。
不過弊案爆發後張燦鍙自行退出民進黨,也失去蟬連市長的機會,但黃郁文仍然穩坐議長位置沒有影響,現在案子還沒定讞,兩個人低調面對判決,都將再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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