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瑞都案傳出封口協議,蘇惠珍指稱,劉泰英曾承諾幫忙處理2000萬債務,要她封口,還說律師鍾永盛是見證人。(5日)上午開庭,法院傳喚鍾永盛,和達新工程前董事長王人達妻子林蘭,出庭作證,鍾永盛反駁封口說,雙方各說各話。
新瑞都開庭以來,蘇惠珍好幾次說,被恐嚇要她閉嘴。這次她指名道姓,指控劉泰英,曾透過中間人,以幫忙處理她兩千萬債務為條件,要封她的口。但最後,劉泰英不認帳,蘇惠珍一毛也沒拿到。
蘇惠珍︰「林蘭有去跟劉泰英,透過鍾永盛安排,林蘭和劉泰英在鍾永盛的安排下見面,劉泰英也做出承諾,他說李明哲如果收押出來,要他至少還我五千萬。」
針對這個說法,劉泰英在法庭反駁,蘇惠珍曾透過新瑞都董事長陳伸夫,向他要求五千萬封口費。法官傳喚陳伸夫,和前達新董事長王人達妻子林蘭,出庭作證。
因為去年11月,林蘭曾匯款2千萬給蘇惠珍,開立一張借據,被蘇惠珍解讀,是劉泰英給的封口費。蘇惠珍說,當時劉泰英前委任律師鍾永盛,也見證這筆交易,但鍾永盛強調,這錢和劉泰英,一點關係也沒有。一整天馬拉松式庭訊,牽扯出龐雜的金錢交易,雙方各說各話,沒有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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