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方下午在旱溪東路取締穿著清涼的檳榔西施,由於業者認為警方故意刁難,因此雙方發生嚴重拉扯,過程火爆。
業者妨害公務,檳榔西施穿著暴露全被警方依送法辦。中市警方:「你妨礙公務。」檳榔業者:「我哪裡妨礙公務?我要叫我的小姐來。」28號下午,台中市警方到貨櫃屋取締穿著清涼的檳榔西施,遭遇業者抵抗,業者反咬警察打人。檳榔業者:「說我妨礙公務,我的小姐我不能牽嗎?(警察)也打我,我現在要去驗傷,她這手都受傷了。」
老闆替自己請來的西施叫屈,檳榔西施跟著哭哭啼啼訴冤屈。檳榔西施:「昨天穿丁字褲就來抓了,我今天就沒穿丁字褲了,他們還是來抓,我不知道要穿怎樣。」業者進一步指責警察故意刁難。檳榔業者:「是不是我們紅包包不夠,我們頭腦差,不會紅包。」員警:「你不要亂講話。」
警察重申維護善良風俗一切依法執法,只要檳榔西施穿著過於暴露,送一次就罰6千,直到改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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