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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放送】一枝筆勝千軍萬馬 書生力量大


發佈時間:2003/11/30 22:3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邱:「我們再回到節目,來請這個辜資政,好像我們剛才有提到,你剛才有提到媒體的問題,說到這個立法院的事情,其實大家現在他們這個非常報導的人出來了,在批評、在罵的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說,他們認為目前的媒體沒有台灣心,好像說你們是統派的媒體,你有立場的問題,你來觀察,你覺得台灣媒體是不是真的有立場的問題?」 辜寬敏:「表現出來的可能是有。」 邱:「可不可以說具體一點,就是有些人報導是不是偏向中國那一邊?」 辜寬敏:「是,所以這個不是說只有媒體,這個政界也有,這就是大家有那個認識,但是這個嚴重到什麼程度?我看這個媒體要完全中立不可能的,這個不可能,這個社會不可能說完全的中立,你總是有自己的一種想法,會稍微偏左、稍微偏右,這個是難免的,但是我們有一個問題就是說,跟外國不一樣,就像是日本的媒體,他們日本媒體沒有國家認同的問題,我們有國家認同的問題,所以才會引起說這個是不是統派的媒體。實在是如果你說思想還是說你的這個意識型態,這個偏一點左。」 邱:「偏左偏右那是很正常的。」 辜寬敏:「這就是正常的,但是我們有這個國家認同的問題,所以這個媒體如果說太過於脫離這個我們台灣的利益,還是說脫離一般我們台灣人的想法的時候,很可能引起說這個是不是統派。」 邱:「你印象中有沒有哪一個媒體什麼樣的報導,讓你覺得很無法接受,覺得說他們基本上沒站在台灣的立場。」 辜寬敏:「就像是報紙好了,大家會覺得聯合報在報導什麼,是不是一些有的沒有的,整個都是聯合報,如果不是,就是中時晚報,專門在製造這一些話題、這一些問題,他們說他們是在批評政府,在監督、批評政府,現在的政治社會環境,如果說正面批評政府沒關係,但是你沒那個證據,好像在虧衰、唱衰,這樣就很糟糕。媒體本身是社會的工具,用這種方法來這個譬如說我是媒體,所以我有這個媒體,我有我的自由在,這是我的權利,這樣就對社會的傷害很大。」 邱:「楊先生,媒體你也做了這麼久,你也曾在聯合報服務過,你覺得說媒體的記者,尤其現在我們台灣這個認同的問題這麼重要、這麼要緊,台灣的媒體最重要的是什麼?」 楊憲宏:「老實。就是你老實說出你的立場,外國的媒體是很老實說我支持誰、我怎麼想、我支持誰,所以你知道說你在看我報紙的時候,我支持誰,但是我不會因為我支持誰,就把他們反對的那一個、那邊的新聞加以報導或是把它扭曲,台灣才有這樣的情形。」 邱:「不過我們別點名,你覺得國內是不是真的有這樣子?」 黃天福:「有、有、報紙其實是有、報紙是有,電視比較...比較平均,我說常常反正因為每天晚上都有不一樣的節目在接受Call-in,他就比較容易平衡。」 邱:「沖淡了。」 黃天福:「會比較沖淡,但是報紙有一個情形我現在要說的是,其實我常常在說這個道理,台灣有兩個地方,我覺得立法院最近的表現我們要幫它加分,因為他們要通過制憲、要通過了公投,如果通過了什麼,這個都是很好的事情;接著還要制憲,他們也有很多人,所以我們就要肯定他。因為從前就像放牛班,現在他們改善了,我們就要肯定他,這個很好嘛!但是私下跟媒體,這兩項我以前常常在問這個問題,社會當然希望司法獨立、媒體新聞自由,新聞自由也要獨立,所以社會被這兩個機關,這兩個專業工作者這麼大的權利,我們要問說你的義務是什麼?你有沒有義務?我想了半天,不知道它的義務是什麼。我後來想出一個義務,被別人懷疑你不公正。」 邱:「這是我們基本的。」

黃天福:「我們的媒體沒做到這一點,我們的媒體現在他如果寫錯了,你寫上去,他會跟你辯論,你寫...他說到最後他說是我錯了,對不起。在罵你的時候很大篇、大篇幅,跟你道歉時很小篇,站在大街上罵你,在巷子裡跟你道歉,這個引起別人很不高興,這個引起別人很不高興。所以我常常說這一種事情,當然,我們也要回過頭再說,這種東西漸漸...因為媒體越來越多,所以他們也漸漸在改善,只是說改善的速度比較慢,尤其在關鍵時刻故態復萌。」

邱:「就是說重要的時刻老毛病又來了。」

黃天福:「所以大家就在那裡剉著等。」

邱:「我們聽到黃先生他準備很多件,他帶很多以前的雜誌,我們可以看一看,其實我們看到突破這個言論自由的限制來追求民主,其實我們知道這個黃先生自己很有經驗,我們一枝筆的力量常常是可以勝過槍,就好像是一枝筆可以勝過千軍萬馬,你本身很有經驗。你以前辦這個雜誌,你自己有一些經驗,經驗可不可以跟我們分享一下?」

黃天福:「我在這裡簡單做一個說明,我先從這個美麗島說起,美麗島才發行四期而已。」

邱:「對。」

黃天福:「其中有一期是開天窗,我後來的這個當然他們那裡的人,美麗島事件的人,大家都被抓去關了之後,我辦了這個蓬萊島週刊,這個週刊總共發行52期,剛好一年,但是52...52剛好...週刊,那個其中只有第2期被警告,那一期就是引起蓬萊島事件。」

邱:「被判刑那一件。」

黃天福:「51期都是被人查禁,就是說連發行都被查禁,在警告之下。」

邱:「所以這裡很多雜誌其實那個時候都沒發行。」

黃天福:「所以才會這個有時候自己說起就是說這個,一年中,蓬萊島雜誌的這個都沒辦法發行。」

邱:「你還繼續一直...還一直寫一直印下去。」

黃天福:「對...就是那個精神要突破就對了,他們查禁完之後,我們自己再印,但是印完他也會去書報攤收,不過一般雜誌依照我當時的經驗,是出刊之後。」

邱:「等於他們也有偷偷在賣。」

黃天福:「是啊!差不多第一天他們差不多就賣一半了,第二天就差不多賣了八成,所以差不多如果兩天後就沒了,他們收完後回去報帳,要請錢,請獎金嘛!接著他們不注意的期間,接著期刊如果又要到了,就又在發行的前兩天他就又來查禁了,那個時候我們這個辦這個雜誌的價值,那時候我們的立場就是說,就是要發揚這個台灣人的意識,爭取言論自由;再來就是好像說揭發這個蔣家的這個面紗,那個時候,他的神話要把它拆破,那個時候就是這樣,所以那個時候他們很不高興。所以那個時候,他們那個時候要對付這個雜誌的時候,所以那個時候言論自由看有多困難,有時候要討論一本雜誌時,有七個單位參加,所以那時候我們參加的單位要討論取締我們這個雜誌的時候,有國防部、總政治部和警備總部,這個政戰部、新聞局、國家安全局、文工會、警政署、調查局七個單位。

所以那個時候我相信你們如果有一個印象就是說,那個時候開這個會議就要剝一張機密的東西流出來,說這種東西怎麼可以流出來,拿出來的人有一個政大的研究生被人抓走了,後來無罪,無罪的原因是怎麼樣?他說這個你不能說是機密,因為你有文工會參加。」

邱:「文工會是人民團體。」

黃天福:「但是那個時候是以黨領政,所以我剛才說的七個單位開會的時候,大部分在發言的都是宋楚瑜,那個時候新聞局的局長是張京育,那個文工會。」

邱:「不過其實文工會是比新聞局局長還大。」

黃天福:「因為宋楚瑜當新聞局長,當完新聞局長才去接這個文工會主任,所以那個時候就說,現在對這個,他下一個命令說以後對這個雜誌一定要打官司,民事的部分讓他破產,刑事的部分讓他被抓去關,所以後來有一個馮滬祥,我們那一份雜誌中有提起了,事實上是在批評這個東海大學的。」

邱:「可不可以讓我們看一下?」

黃天福:「大概就是這樣,就是有一個東,就是這一期。」

邱:「大學之癌。」

 

黃天福:「政治的校長,其中裡面有一篇說到這個東海大學說梅可望當家,那個東海沒可望、沒希望就對了。」

邱:「其中裡面、這個學校裡面...好像只有七個字對不對?」

黃天福:「其中這裡有提到一句說,這個馮滬祥他那一本書叫做新馬克斯主義批判,是以翻譯代替著作,就是說他那一本書他都翻譯過了,翻譯過你就要寫翻譯,你怎麼會寫著作呢?他其中那一本書就是引用了、看了差不多200多本的書,實際上沒有,引用了差不多50幾本,實際上真正用的才10本而已,所以大家都會想說,你根本這個就是說謊的。我們那個時候,當然他告我們,告在法庭過程中,我們要求這個這跟這個學術沒關係,你如果是會英文的人來翻譯也會,但是法院都不採納。我們也請了一些專家,像是胡佛、趙天儀那個時候是台大那個哲學系的主任很多個,我們都會要求,還是說這個洪鐮德那個也是。」
 

邱:「好像你國內要求調查都很困難,他們都不要。所以你們最後好像是到美國找。」

黃天福:「北美洲的教授協會,因為北美洲台灣人的教授協會有七個人,這七個人他們對這個都有研究,大家都很專業,像是林天民,這也是波士頓哲學博士,田弘茂、以前的外交部長,他這個也是威斯康辛大學的法律博士,這個林宗光、唸塔佛特大學,張旭成、張富美、蕭聖鐵、蕭欣義這些都很有名,他們跟我說,證明這一本書完全是翻譯的,真的不能說是著作,但是法院不採納。我們還要求法院說,否則你自己幫我們送給教育部,他也不要,我們說否則組成一個小組推薦一些學者的名單給你,你幫我們調查,他也不要,所以當然這一本書實際上是跟學術沒關係,實際上主要是一開始只要翻譯而已。現在他又跟你說沒專家有的沒的,現在又說毀謗,實際上這跟毀謗是兩回事。」

邱:「所以那個時候你們被判刑和坐牢,其實在人民的心中有另外一個答案就對了。」

黃天福:「對啊!有另外一個答案,所以那個時候我們當然台灣舉行了七場這個坐牢的惜別會。那個時候人很多,也是因為那個地方,這個惜別說明會才會引起一個風潮,所以那個時候本來也要申請演講了,可以在室內,室外不准,但是人多就沒辦法了。」

邱:「所以全省不就有好幾萬人耶!七場。」

黃天福:「有啊!每一場都有一萬多人。」

邱:「所以我們現在來看,你爭取言論自由,你只是寫寫書,其實比警總的力量還大,對於這個民主的突破。」
 

黃天福:「那個時候根本他就是不相信,政府就是不相信司法,人民也不相信說這個政府對我們這個、這個雜誌判決的決定,那個時候如果依照那個時候我們律師的說法,就他所知一般的毀謗案,最多是判1、2個月,否則就是罰金而已,我們是罰一年200萬,判的最重。當然主要的這個原因,就是那個時候就是這個我剛才說的那七個單位開會決定嚴辦,那個時候的司法是國民黨開的,他們就一定要聽。」

邱:「我們剛才聽到黃先生他親自來說明當時他在蓬萊島案的經歷,那是從前、前很重要的一個有關於言論自由的案件,我們也看到從前的案例,來對照現在台灣的一些情形,其實給我們很多思考,所以我們節目先進行到這裡,我們等一下還會聽三位來賓繼續對這個言論自由的問題特別是非常報導,到底和現在政治的牽連影響是什麼?再聽他們來說他們精采的看法,我們先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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