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方法院三位法官,日前同時接獲恐嚇信件,信件內容語帶恐嚇,由於他們上星期才對大陸女子丟包溺斃案做出宣判,因此懷疑,可能是四名被告親友所為。
恐嚇法官的信函中,不斷陳述因果關係,其中兩段用詞,最讓法官無法認同,它說,「善是用言行教,人要食果子拜樹頭,如保台認同台灣,惡就是用言行教人要忘恩負義如賣台」,尤其賣台這兩個字最讓法官感冒。
苗栗地方法院法官陳鴻斌:「賣台它註記是說,生活在台灣,出賣台灣,我想這樣的文字可能是有心人士借題發揮。」
收到信件的,總共有三位法官,筆跡跟內容完全一樣,寄出的地點都是在彰化縣的田中郵局,雖然信中沒有署名,不過法官研判應該是同一人所為,至於是誰?法官懷疑,應該是大陸女子偷渡溺斃案件四名被告親友,不滿宣判結果做出的行為。
苗栗地方法院法官陳鴻斌:「大陸女子丟包溺斃案宣判不久就有這樣的信,這樣的文字跟這個案子做一個連結。」
法官說,這些字眼已經明顯構成恐嚇罪,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五條,可以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目前加強三位法官及家人的安全,同時將信件採集指紋,追查寄信者真正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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