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的垃圾政策又有新制要上路了。從這個月26號開始,台北市將全面實施家戶廚餘回收政策,實施初期是勸導期,不過從明年2月26號起,沒有依規定處理廚餘,將罰款1200元到6千元。而廚餘分成「養豬廚餘」跟「堆肥廚餘」,怎麼區別?一起來看看!
環保局長陳永仁:「人可以吃不想吃的剩菜剩飯,是養豬廚餘,人不想吃但可以腐化的菜根落葉,是堆肥廚餘。」
所以台北市民從12月26號開始,垃圾回收種類又多了廚餘,不過可要特別注意廚餘的分類,否則把其他垃圾混入,明年2月26號開始,可是要面對最高6千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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