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人陳奕迅的父親,因為貪污罪名成立,遭到香港法院收押,昨天陳奕迅也全程到庭聽審,對於父親被控十項的貪污罪名成立,陳奕迅不發一語的離開法庭。
陳奕迅在友人的陪同下,神情嚴肅的離開法院,他的父親陳裘大,則因為十項貪污罪名成立,遭法院裁定收押。現年58歲的陳裘大,任職於香港房屋署裝備工程師,他被指控,以公務員身分,在1999年到2001年之間,收受多名物料供應商的利益,金額高達三百萬港幣,超過台幣千萬,其中最高的一筆錢,也有港幣150萬元,陳裘大的律師表示,將考慮提起上訴。
陳裘大代表律師林柄昌:「我們當然很希望能撤銷全部罪名,如果說(跟預期)差多少,就是相差十條(罪名),但是我作為他的律師當然會接受裁決。」
陳裘大任職房屋署官員近三十年,月薪超過十萬港幣,他在今年初遭指控十三項的貪污罪名,隨即遭到逮捕,香港法院預計在一月五號做出判決最高的刑期可達七年。
而因為兒子陳奕迅是香港知名藝人,使得這起貪污案,特別引起關注,陳奕迅日前也曾經以證人身分出庭,替父親辯護。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