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男子3年前在柬埔寨遇到搶匪,並且被砍斷左手臂,向保險公司索取賠償,卻被認為是自殘詐領。案子纏訟了近3年,法官日前判決男子勝訴,保險公司要賠償2200萬元,但保險公司還是堅持要再上訴。
出國旅行,遇到凶狠搶匪砍斷左手臂,經過3年和保險公司纏訟,終於勝訴,普先生好欣慰。斷臂人普仕忠:「2個歹徒一個拿槍,另一個按著我,一跌下去,就發現發現手麻痛,他們就已經砍下去。」
失去左手臂無法工作的普先生,把希望全放在保險金身上,原以為可以向兩家保險公司理賠,但卻被懷疑是自己砍斷手臂,詐領保險金,案子還驚動國安系統協助調查,讓普先生越想越氣。斷臂人普仕忠:「他說我自殘,保險公司竟然能動用到當地情報局總理關係,能找到一把刀。」
整個案件纏訟了3年多,法官認為普姓男子提供的高棉警方的文件,以及當地報刊的新聞報導,證明斷臂不是自殘詐領行為,判決兩家保險公司要付2200萬元的賠償金,但保險公司還是認為這是有計畫的詐欺投保,不服判決,堅持還要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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