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立委許登宮,前年開記者會,宣稱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出國訪問,是由大陸國務院安排,結果宋楚瑜一怒告上法院,上午法官認定,許登宮的說法不實,而且立委在記者會裡的言論沒有免責權,依誹謗罪判決許登宮拘役50天,可以易科罰金。
台聯立委一字排開,為遭到判刑拘役50天的許登宮叫屈。許登宮:「如果台灣人能覺醒,我寧可去坐牢,如果不行我就上訴。」
事情要回溯到91年3月,當時許登宮在記者會中指責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在87、88年間,走訪美日、菲律賓,還拜會各國高層人士,都是受到中國國務院幕後主導,話說完三天,就被宋楚瑜控告誹謗。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法官是認為這樣傷害到宋楚瑜的名譽,所以判他誹謗罪成立,最主要是許登宮沒辦法証明,他所講的是有真實的。」
立委在立法院裡面的言論免責權到底有多大,一開始就讓法官傷透腦筋,不過最後認定,憲法保障的免責權,不適用立法院的建築物當依據,而是跟行使立委職務有關係的各項會議,法官認為,既然開記者會不是立委們的法定職務,當然就不能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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