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小姐在電視購物頻道購買宣稱能減肥的健康食品,吃了以後因為覺得太有效了,拿到衛生局化驗,發現裡面含有減肥藥的成份,卻沒有標示,違規販賣。但是業者強調減肥食品絕對不含減肥藥,質疑衛生局檢驗的公正性。
電視購物頻道什麼都賣,這個號稱能減肥的保健食品讓一位小姐很心動,一盒20顆賣1980元,還可以12期分期付款,吃了以後因為太有效了,一下子瘦好幾公斤,反而讓他覺得怪怪。北市衛生局科長姜郁美:「她覺得使用效果很有效,然後他就把它拿去做檢驗,檢驗的結果報告出來她也覺得很驚訝,裡面竟然含有諾美婷藥品成份。」
盒子上清清楚楚標示含10種天然蔬果成份,還附上衛生署的食品許可證,卻完全沒有標明裡面參了減肥藥。
衛生局表示,雖然減肥藥的成分本身合法,但業者以食品名義販賣,違反藥事法,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業者出面喊冤。業者徐大剛:「台中市的衛生局的食品課,食品可也已經檢驗出來OK、沒問題,他沒有含西藥、沒有含禁藥,不含任何的減肥成份,你不能憑一個消費者去檢驗然後就這樣逕行發布,對不對?假如說任何人、我要陷害任何人,都非常方便嘛。」
業者質疑台北市衛生局檢驗公正性,而販售的購物頻道也已經停止販賣這項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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