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聯客運在89年,因為司機緊急煞車,造成站立的鄭姓乘客受傷,統聯賠償旅客266萬元,不過統聯也向代售車票的站務人員,提出告訴,要求票務人員全額賠償,法官判決售票小姐要負一半責任,售票小姐大喊不公平。
一聽到自己要連帶賠償130萬元,乘客受傷的費用,代售統聯車票的票務人員,一臉錯愕,她說合約明明只約定幫忙賣票,司機煞車導致乘客受傷,關她什麼事。代售票務人員曾富美:「合約說只賣票,司機自己下來收票。」
時間回到5年前的中秋節,當時因為返鄉人潮多,統聯客運在林口站,沒有位子還硬擠上9個人,結果南下途中,司機緊急煞車,造成站著的鄭姓乘客撞到擋風玻璃,受重傷,事後官司訴訟,統聯賠償鄭姓乘客266萬元。
不過統聯認為,要不是代售車票的票務人員超賣票,根本不會出事,認為票務人員,要負所有的責任。統聯林口站副站長羅陳蓉:「因為我們規定,是要幾個位子賣幾張票。」
不過法官認為,鄭姓乘客受傷,除了因為票務人員賣站票,踩煞車的司機也有責任,因此判決票務人員只需負一半的責任,也就是賠償133萬元 。對此代售車票的曾小姐非常不滿,強調一定上訴底,統聯客運則表示,要不要上訴,一切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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