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號稱具有壯陽功效的保健食品,違法摻雜西藥的情形普遍,這些壯陽食品有些連衛生署的核可字號都是假的,如果吃出問題,沒有辦法申請藥害救濟,市議員要求衛生局把關。
這些都是市面上買到的壯陽食品,上面還有衛生署食品核准字號,一盒四顆,要價1千多塊。台北市議員侯冠群:「他說要達到這個療效的話,一天要吃一顆,換句話說,一個月、一個月的花費是10120元,也就是說,您吃這個一年要12萬元,但是有沒有療效,不知道!」
但是花了大錢以為可以重振雄風,卻可能「永垂不朽」,因為這些壯陽食品違法摻雜西藥,嚴重的會吃出人命。台北市議員潘懷宗:「這個非法的藥物,又未經醫師的指示下來服用的話,基本上最嚴重可以危及生命的安全,輕的也可以讓你完全喪失性功能。」
但就算吃出問題,因為沒有經過醫師處方,根本沒有辦法申請藥害救濟。台北市衛生局科長姜郁美:「民眾自行去購買藥品,或者是因為服用到一些其他成份,而引起的不良反應,藥害救濟法是不予補償跟補助的。」
壯陽食品宣稱療效,又違法摻雜禁藥,製造者可依違反藥事法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販賣的商家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10萬元以下罰金,消費者如果買到這種假壯陽藥,依照消保法可以要求全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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