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兩戶共用水管 爭水打人 求刑2個月

記者 張郁敏 鄭勝為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4/03/06 17:5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台北市延壽街有兩戶人家共用水管,結果經營餐廳的怪賣傢俱的不付水費,自行關了對方的分水管線,傢俱行氣的上門理論還被打,氣的條列各項罪狀,傷害、恐嚇,把餐廳一家人全告上法院,雖然最後判決傷害罪求刑2個月,不過餐廳也決定搬家,遠離是非之地。

雖然鄰居已經搬了家,想到當初受到的委屈,劉先生還是很激動。原告劉芳雄:「他把我打的這麼多傷,這麼多傷痕,有頭,有臉頰,腳手和胸部,不可能一個人打成這麼多傷。」

劉先生說,5年前兩間店面共用水管,經營海鮮餐廳的鄰居在水管上動手腳,用控制閥切斷他們的用水,上門理論卻被暴力恐嚇加毆打,拿出一整疊的狀紙、驗傷單和蒐證錄音帶,劉先生說,高等法院只判對方傷害罪2個月且不能上訴,讓他覺得難以接受。

不過搬家的鄰居卻說,對方拖欠一年水費不付錢在先,又把一家人全告上法院,實在不堪其擾。被告餐廳業者林延駿:「他和我老爸在那邊拉扯,我們正在做生意,就算是在那邊大聲吵,﹙記者︰那他們水費欠多少?﹚一年多都沒給。」

因為一年不到幾千塊的用水問題,相鄰兩戶人家反目成仇,不管法官最後判決如何,他們決定搬家,別在做鄰居。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836

0.0507

0.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