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月,一輛拖板車在行經東鶯鐵路平交道時,因為車身過長卡在平交道,造成一輛自強號迎面撞擊,車上15名乘客受傷,南北鐵路停擺25個小時,台鐵事後提出損害賠償告訴,板橋地院一審宣判,貨運公司和拖板車司機要賠3616萬元。
這是91年7月自強號撞拖板車當時的情形,自強號車頭撞凹一個大洞,拖板車上的鋼筋散落在平交道上,火車上還有15名乘客受傷,緊急送醫,現場交通大亂,還連帶影響南北鐵路中斷長達25個小時。
台鐵事後統計所有的損失,向肇事的拖板車駕駛與貨運公司連帶請求賠償3616萬元。板橋地院庭長黃財旺:「在整個搶修的過程中所支付的機務成本、電務成本、工務成本,損失很大,法院審著的結果,也覺得適當,所以准許。」
雖然拖板車司機呂學偉辯稱,是因為前方塞車加上道路設計不良,讓車身無法通過平交道,但是法官審理後認為拖板車超重,車身又超過法定長度3公尺,加上沒有停看聽,導致車子卡在平交道,認為司機以及貨運公司要負所有的損失費用。
全案雖然還可以再上訴,但3616萬的賠償金額,應該可以讓所有的駕駛人心存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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