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兩年的全國元宵燈會都在台南舉辦,為了開創作品,至少4家以上的國小,把彩繪燈籠當成學生的寒假作業,連續兩年都如此,還要繳交50元的材料費;由於用的是同一家廠商的產品,家長質疑,有圖利業者之嫌。
紙箱裡裝滿了一個個的燈籠,這是學生們的寒假作業,一人一個,全班就有35個。記者:「燈籠一個多少錢?」學生:「50元!」
學生:「因為今年燈會在台南,所以要展示。」學生:「只要寒假作業的東西,我媽都會給我買,要不然在家閒閒沒事做。」
學生們說得輕鬆,家長卻有不同的意見,這位媽媽拿起沾滿灰塵的花燈,就是難以接受。家長:「今年又是燈籠,想不到每年都做一樣的東西,一個又要50元。」
家長說50元不算貴,但是,連續兩年都做一樣的東西,沒創意,不如利用廢棄物來創作,兼顧環保,她也質疑,兩度採用同一家廠商的材料,有圖利業者之嫌。
福利社經理:「沒有硬性規定,如果真的不買,我們也不會勉強。」學生:「一定要買!那個一定要買,對啊!錢都付了!」
或許是學生會錯意,但是整個台南市,至少有4家以上的國小不約而同把彩繪燈籠當成寒假作業,還要填學習單,讓廠商一口氣就創下數十萬元的業績,教育局不敢大意,立刻下達這樣的指令。
教育局長王水文:「買不買應該是由家長自己做決定,學校不可以強迫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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