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麼是日照權?根據建築法規定,每個住宅區的民眾都有享受太陽照射的權利,而且冬至每天至少要照的到太陽1小時以上,如果隔壁要蓋新房子,就一定要遵守,但是這項規定有個漏洞,如果新的建築物在6樓以下,則完全不受限制。
左看右看,有些公寓大樓就是會擋到別人的景觀視線,有的甚至2棟建築物靠太近,連採光恐怕都有問題。
如果不說你可能不知道,事實上建築法規定,在住宅區內,每個人都享有日照權,簡單來說,如果隔壁要蓋新房子,一定要讓你在冬至照的到太陽,至少1個小時,否則就違法。建管處主秘羅榮華:「房子建築超過21公尺或7層樓,必須檢討北向日照,在冬至日不能妨害到鄰地。」
但是這項法規,只限於21公尺或7層樓以上,如果你家隔壁新的建築物,低於6層樓,就算它擋到你的日照,很抱歉,不受法規限制,你拿他沒輒。建管處主秘羅榮華:「超過7樓才需要檢討,反過來說6樓以下不必檢討,不受限制。」
還記得天后張惠妹花1億多買下信義之星,美景被後來新蓋的豪宅給擋住,氣得她打算脫手不住了。不想花冤枉錢,自己的房子成了別人家的後陽台,簽約時就得先跟建商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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