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于冠華上次遭時報週刊誤認有婚外情上賓館,時隔才幾個月,于冠華這次真的「偷腥」!上個月底被平面報紙目擊,開車載一名年輕女子到板橋汽車旅館,兩人停留1個半小時後離去。
于冠華偷腥,我們帶你重回這關鍵的120分鐘。TVBS記者李韻晨:「時間拉回4月29日,下午4點半,于冠華被民眾目擊,他載著一名女子,到板橋的汽車旅館來開房間。」
不過令人玩味的是,居然是由李姓女子開車進去汽車旅館,還讓女生來付錢。汽車旅館業者:「是女孩子付的錢,我們只會注意付錢的人。」
行事超級低調,就連旅館服務人員也認不出于冠華坐在副駕駛座,蘋果日報記者接獲消息,在旅館外面等候,終於拍到兩人一起坐車,準備離開。
TVBS記者李韻晨:「經過90分鐘之後,也就是晚上6點02分,一樣是由李姓女子她開車,載著于冠華出來,不過他們一出汽車旅館門口,馬上在路旁,直接兩人對換座位,由于冠華來開車,經過了20分鐘,于冠華開車到台北火車站附近,讓李姓女子在市民大道這裡下車,兩人隨即分道揚鑣,李姓女子還到重慶北路的髮飾店逛街,等待下一個約會。」
星期一上午,李姓女子承認跟于冠華開房間,不過事情曝光,于冠華哀求記者不要報導,給他一次機會;這次偷腥真的被抓到,卻讓女主人方文琳傷心欲絕。
◎畫面翻攝: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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