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街頭最近2個月,有個年輕的視障媽媽,經常帶著剛滿周歲的兒子,在街頭賣花,許多路人覺得可憐,跟她買花,甚至有外國人不買花,直接給她1千元,問他為什麼要帶著小孩在街頭賣花,他說孩子的爸爸跑了,她不想麻煩家人又怕遇到惡保母,乾脆自己賺錢照顧小孩。
整理花束在騎樓下賣花,這名才26歲的年輕媽媽,她姓楊,左邊這個坐在嬰兒車上的就是她剛滿周歲的小兒子,有時候她也放小孩在地上爬,甚至母女倆吃喝拉撒,都在路邊。楊姓視障母親:「我自己可以帶就我自己帶,為什麼我一定要靠社會局來(照顧)。」
年輕媽媽因為有視障,找不到工作,才會在街頭賣花。年輕媽媽說,她的前男友知道她懷孕後就失蹤,曾經托保母照顧小孩,也照顧得不週到,所以乾脆帶著孩子每天到桃園舊遠東商圈騎樓,一起賣花。
附近民眾覺得她可憐,常主動買花,甚至有人捐錢。附近民眾:「路人會這樣問她一下,不然就會摸摸她的小孩,有人會給她錢,就算是同情式的給她錢,有時候沒跟她拿花。」
年輕媽媽不後悔生下孩子,跟家人住不伸手要錢,也拒絕社會局的援助,她覺得小孩是她最大的精神支柱,相信自己賣花,1個月收入1萬多元,也能將孩子養大,只是孩子的成長環境是在街頭,還是需要社福單位想想,有沒有更好的方式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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