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昨天審議通過全面實施育嬰假,只要子女未滿3歲,都可向雇主申請育嬰假,估計有537萬勞工受惠,但問題是雇主2年育嬰假太長,雇主可能不敢聘請女性,反而造成女性求職困難。
小寶貝別哭別哭,媽媽現在可以請育嬰假在家裡好好照顧你了,而且可以請2年喔,啊,但是媽媽不敢請?女性雇員:「也許回來我還是個小護士,當然還是擔心之後回來原本的職務會不會因為有人佔了,變成沒有缺了。」
2年過去,工作可能不保,準媽媽對於政府的育嬰假的美意,不太領情。女性雇員:「14000太少了,我不會為了育嬰假有2年再多生。」
目前規劃育嬰津貼,最初6個月,每月11200,銷假復職後的6個月,還能領取剩下的2800,但勞工跟雇主擔心的是一樣,每個女性都來個2年育嬰假,誰敢雇用啊。
女性雇員:「老闆可能不敢用結婚又要準備懷孕的人。」中小企業協會理事長林秉彬:「對中小企業來講非常非常困難,是非常非常困難,你不能說這公司員工請假,找別人公司人比較多,調人過來都不適用。」
中小企業,一個蘿蔔一個坑,2年育嬰假的政策立意雖好,但卻可能只是紙上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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