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吃營養午餐,要繳錢,但學校買鍋碗、炊具、買瓦斯也要學生繳錢,您覺得合理嗎?雲林有家長投訴,學校收錢收過頭了,不僅多出這些他們沒看過的費用,甚至學校電腦維修費,也要跟學生收錢,家長質疑學校巧立名目收費,但學校也吐苦水,教育局沒編這些預算,他們只好跟學生收錢。
新學期開始,家長幫孩子繳學雜費,但這明細表,越看越不對勁;怎麼每個月繳了600元營養午餐費,還要再多繳基本費100元、燃料費160元。學校人員:「基本設備的維護燃料費...要用燃油,也是一筆支出啊。」
孩子吃午餐,每學期得再多花260元,校方說全國的中、小學都是這麼收費;真是如此嗎?我們調查發現,新竹縣市吃營養午餐根本不用錢,北、高2市無須繳交基本費燃料費。
再進一步探討,如果說,是使用者付費;那麼同樣標準,檢視首長座車,每個月保養費、汽油錢,首長不必出錢,全編列預算,納稅人支付,反觀孩子吃午餐,得自己出錢買炊具、買瓦斯,還要維修設備,一切自費。
教育局人員:「收費標準依照教育部規定,大部分財政困窘的縣市,繼續收費(基本費燃料費)。」
午餐已經令人頭痛,孩子要繳的還有電腦維修、網路使用等費用,一大堆加起來4千多元;校方無奈說,民國40年以來,都這麼按照「教育部」規定收費;但如果是不合理的規定,即使行之有年,是否也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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