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有一戶吳姓人家,一家7人鬧內訌,父親跟與2個兒子一國,太太與3個女兒一國,分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並互控傷害、毀損;女兒後來又認為父親財產分的不公平,偏愛兒子,最後核准3張保護令,以免雙方吵個不停。
82歲的吳姓老翁,年輕時經商賺了不少錢,兩子三女年紀也都已經4、50歲。老翁最近把財產分贈給子女,但女兒認為父親偏心,弟媳沒好好照顧母親三餐,竟然財產分得比較多。記者:「法院還在進行當中?」鄰居:「對啊,進行中,還不知道誰贏誰輸,要怎麼說。」
弟弟也認為姊姊找碴,與姊姊及媽媽爭吵、推打,姊姊聲請第一張保護令;後來姊姊跑到弟弟服務公司張揚家醜,毀損弟弟物品,弟弟聲請第二張保護令。
為了能使老翁能圖個清靜,法官又進一步核准老翁聲請,要求3個女兒搬離老翁住處。鄰居:「打架哪是為分財產!」記者:「搞不清楚要了幾張保護令?」鄰居:「我哪知道,對不對。」
7個人就搞了3張保護令,彼此王不見王,一家人生活了幾十年,最後還是為了錢,鬧得不可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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