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出現罰單爭議!有民眾投訴,大年初二行經中壢路段,看到高速公路電子看板大大寫著「內壢到中壢」路段開放行駛路肩,民眾不疑有他駕車走路肩,沒想到卻吃上3000元罰單,而且違規的照片前前後後還有多部車輛都走路肩,民眾質疑高公局和國道警察,根本是故意設陷大賺罰單錢。
拿出罰單,周太太越想越生氣,明明是按照高速公路電子看板指示,春節期間開放走路肩,怎麼會吃上罰單?投訴民眾周太太:「電子看板完全看不出來,他只寫『內壢到中壢』開放路肩,我打電話到高公局問,內壢到中壢是幾公里到幾公里,高公局人員說他不知道。」
拿出罰單仔細看,上頭寫著時間是2月19日大年初二,早上10點57分,高公局說的確開放「內壢到中壢處」行駛路肩,不過問題來了,違規地點在國道一號55公里處,接近中壢休息站附近,卻不在開放範圍。
再來看看照片裡頭,明顯看到行駛路肩的車輛就有3台以上,周太太痛批這根本是陷民眾於不義,大賺罰單錢。周太太:「覺得國道警察認為是很好的機會,才會弄個V8攝影機拍,那天那裡的車不少,根本政府在搶錢嘛!」
高公局官員:「標里程數用路人看不懂,我們也不知道,有誰知道那個交流道多少里程!」
開放路肩不標公里處,只用模糊的路段名稱,這樣子開罰,似乎很難叫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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