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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們注意!勞保局點名3家職業工會欠保費 恐遭暫拒給付

記者 萬紹安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24 15:5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24 15:56
三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圖/TVBS)
三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圖/TVBS)

透過職業工會投保勞保及職災保險的勞工注意!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布最新統計,截至今(2026)年7月20日止,國內共有3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且已超過繳費寬限期。勞保局除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外,也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

勞保局提醒,即使會員已按時將保險費繳交給工會,若工會未依規定彙繳,仍可能影響保險給付。不過,只要會員能提出已繳費證明,或補繳個人應負擔的保險費,仍可保障自身權益。

 
 

3家職業工會欠保費 已不得預收保費

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

勞保局公布目前3家已被禁止預收保險費的職業工會,提醒所屬會員留意:
  • 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會址位於台南市安南區
  • 基隆市雕刻業職業工會:會址位於基隆市仁愛區
  • 桃園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工會:會址位於桃園市中壢區
勞保局表示,上述工會積欠保險費均已超過繳費寬限期,目前除移送行政執行外,並對其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
 

明明有繳保費卻領不到?勞保局曝2招自保

若會員已將保險費繳給工會,但工會未如期彙繳至勞保局,導致申請相關保險給付時遭暫行拒絕,勞保局也提供2種處理方式。

 
若被保險人留有工會開立的繳費收據、銀行匯款單等證明,可證明個人應負擔的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經繳清,經查明後,勞保局仍會核發相關保險給付。

如果無法提出繳費證明,勞保局則會協助處理,被保險人只要補繳個人應負擔部分的保險費後,也可核發相關給付。
 

勞保局籲繳費一定要拿收據 工會侵占恐吃官司

勞保局特別提醒,職業工會會員每次繳納保險費時,務必要求工會開立正式收據並妥善保存,作為日後證明已繳納保費、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要憑證;同時也應積極參與會員大會,關心工會財務狀況。

此外,工會理、監事也應善盡監督管理責任並主動公開財務資訊。若工會相關人員涉及侵占會員繳交的保險費,勞保局將移送檢調單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勞保局#職業工會#保險費#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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