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持有電子煙最重罰10萬!政院擬修法 毒駕再犯不得假釋

責任編輯 陳姿瑜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24 19:20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24 19:20
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新一波修法,全面性強化防制毒品與毒駕。(圖/AI生成)
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新一波修法,全面性強化防制毒品與毒駕。(圖/AI生成)

為全面性強化防制毒品與毒駕,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新一波修法,未來只要持有電子煙就會直接沒入,並可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罰鍰,同時也調整假釋規範,未來毒駕、酒駕等不能安全駕駛罪累犯,5年內再犯者不得假釋。

為強化防制毒品與毒駕,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拍板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共3面向、14項因應策略,包含加重毒駕刑責、吸毒者預防性吊照等,法務部毒審會也已將依托咪酯類提升為一級毒品。

 

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77條、第79條之1修正草案、「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喪屍煙彈」依托咪酯使用電子煙作為載具,因此菸害防制法修法將首度把「持有」電子煙納入罰則,未來只要持有電子煙就會直接沒入,並可處以3萬元至10萬元罰鍰。

 
此外,刑法修法部分則是針對不能安全駕駛罪的累犯,未來毒駕、酒駕等不能安全駕駛罪累犯,5年內再犯者就不得假釋,而故意殺人、殺人未遂、兒虐致死致重傷等經法院判決無期徒期或10年以上刑期者也不得假釋。(中央社)

《TVBS》提醒您: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吸菸有礙身體健康,戒菸專線0800-636363
◎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毒駕連爆

#毒品防制#毒駕#電子煙#刑法修法#假釋規範#罰鍰#健康#源頭嚇阻#查緝#法務部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261

0.0561

0.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