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個資法」上路,未來不想接到銀行、保險公司的推銷來電,可表明拒絕個人行銷,業務單位就得停止再打電話,若繼續死纏爛打,民眾可向上反映,事業主管機關將對該公司處行政罰,最高罰鍰20萬,民眾也可反問電話行銷員,如何取得個人電話等通訊資料,若該公司違法蒐集,民眾可求償。
曾經接過這種電話嗎?推銷來電內容:「我們公司有推出意外險,如果我們因為事故,造成全殘或身故的話,就有300萬元的高額保障喔。」
民眾:「上班時間就會說不需要,直接掛斷,聽到的時候跟他說在開會很忙,沒有時間。」記者:「找藉口。」民眾:「對。」
TVBS記者許儷齡:「未來再接到這種電話,可以不必這麼麻煩,直接跟他說別再打了,拒絕他的來電。」
等了2年,10月1日個資法上路,遇到個人行銷,記下對方服務單位、對話內容,看是推貸款、邀保,或是找人借錢,只要明確說不,下次對方不死心再打來,就可照個資法,向事業主管機關求償,限期沒改善,最高會被處20萬罰鍰。
民眾:「很奇怪啊,有時候去超市買一些東西,會簽一些東西,我們也不知資料會不會外洩。」
拿到傳單可得睜大眼,像申請信用卡的密密麻麻表格,旁邊這欄就是讓辦卡人確定,資料能否讓同公司其他業務單位使用,勾了不同意,公司就不得進行「共同行銷」,新法規還有「團體訴訟」,大量個資外流,受害人可推派代表索賠,最高賠償金2億,新法上路,保護個資不到處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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