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鄉親注意,富里鄉公所將自週二(19日)起發放每人3000元「振興經濟禮金」,首波領取時段為19日至24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符合資格的民眾可依通知單指定地點前往領取。
發放對象
- 114年12月31日(含)以前設籍富里鄉,且於發放當日仍持續設籍者。
- 114年底前出生但尚未辦理登記的新生兒,只要在領取期限前完成出生登記並持續設籍,同樣可領取禮金。
- 若民眾於5月19日(含)後、發放期間內死亡,其禮金可由法定繼承人代為領取。

補領時間
若是無法在首波期限內領取的鄉民,可於5月25日至7月2日,備妥文件至公所補領。公所提醒,若超過7月2日仍未領取,將視同放棄權益且不再補發,請符合資格民眾務必留意領取時間。
注意事項、領取所需文件
公所特別呼籲,領取現場並不提供影印服務,請務必事先填妥委託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 本人親領: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 他人代領: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或正反面影本)、受託人身分證正本與印章,以及委託書。
- 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監護人(父或母)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並檢附未成年子女之含記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含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
- 受監護宣告者:由監護人攜帶身分證、印章及相關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法院判決書)代領。
- 截止日前死亡者:法定繼承人須檢附死亡證明(如死亡證明書、除戶謄本或判決書)、足資證明繼承關係之戶籍文件以及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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