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為了避免被民眾當成免費停車場,只停車不消費,如果未達消費額度,多半會跟民眾酌收停車費;不過有議員發現,台北市近百家大賣場,竟然只有一家有停車場登記證,其他通通都是違規停車場,為了規避法令,連停車時抽取的票卡,都被視為是雙方契約,車子停進來就代表同意管理規範,民眾停車還必須付費給違規停車場,就算車子被上鐵鍊,停管處也無法可管。
TVBS記者陳乃瑜:「到賣場停車購物,大家最在乎的就是消費滿多少錢可以免費停車,不過賣場收取的停車費,真的合理嗎?」
部分賣場附設停車場,採取「沒消費就付費」的管理方式,半小時10元、15元起跳,不過現場卻都看不到「營業停車場登記證」,原來台北市近百家大賣場,只有一家賣場附設停車場,屬於合法經營。
台北市議員汪志冰:「(業者)又不能收費,一收費就會被(停管處)開罰,但是不收費的話,就會被霸停,那這個問題要怎麼辦。」
防止民眾「白停」,不合法的停車場為了規避法令,各出奇招,連這張小小的停車票卡,都被視為雙方契約,車子停進來就代表同意管理規範,必須掏錢付停車費,就算車子被上鐵鍊,停管處也無法可管。
停管處營運科長黃莉雅:「一定有相關的法令,但是不在我停車場法,是你的私權的部分去做處理,這就跟我的停車場法,是沒有關係的。」
雖然業者無奈,自認附設停車場是方便消費者購物,並非用於營利用途,但既然收了錢,就應依法向市府申請登記證,否則放任消費者被當成冤大頭,花錢停車,停管處未積極管理,也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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