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國中割頸命案,楊姓少年遭砍後傷重不治,郭姓少年(乾哥)與林姓少女(乾妹)各遭判有期徒刑12年、有期徒刑11年,全案定讞。律師王至德指出,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受刑人只要服滿三分之一的刑期,就可以聲請假釋,因此郭男最快4年就可能出獄。不過,他認為,郭男與林女在第一時間假釋出獄的機率應該不高,除非他們真的能夠知錯改過。
少年受刑人服滿三分之一刑期 可聲請假釋
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指出,一般人犯法,想要假釋通常要關滿二分之一,如果是累犯甚至要關到三分之二。但這對乾兄妹適用的是《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受刑人只要「服滿三分之一」的刑期,就可以聲請假釋。
他續指,郭男判12年,最快4年能聲請假釋;林女判11年,最快則是3年8個月。且從案發到現在已經被收容(類似羈押)了快兩年,這些時間通通可以折抵刑期,代表最快在1年多之後,他們就可以符合假釋的門檻。
為何法律寬容未成年?
許多人不解,憑什麼未成年殺人就可以打折、提早假釋,王至德說明,《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立法精神在於「少年的可塑性」以及少年犯罪的特殊性。法律認為,小孩子心智還沒成熟,容易衝動或是被帶壞,只要好好教育,未來還是有機會重新做人,所以給他們比較寬容的條件,希望他們能早點回歸社會。
王至德嘆:可塑性不該是免死金牌
他直言,法律的善意不應該被濫用,當面對一個把人命當兒戲的加害者,還要拘泥於法條、一概而論地強迫社會給他們特別待遇,這對被害人家屬來說,無疑是在傷口上灑鹽,可塑性真的不是每一種惡意都承擔得起的。
第一時間假釋機率不高
但王至德判斷,這樣的矚目案件,郭男與林女在第一時間假釋出獄的機率應該不高,除非他們真的能夠知錯改過,不然他實在不願看到獄方草率的依照規定、隨隨便便的就放他們出來。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音樂劇魔女宅急便◢
◤你的早餐吃對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