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統計,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及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勞保局提醒,2家職業工會均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請會員注意勿向該等工會預繳。
桃園、台南2家工會積欠保費
勞保局表示,截至115年3月17日,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會址:台南市安南區)及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會址:桃園市桃園區),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將針對該工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
勞保局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請工會人員切勿以身試法。
不得繼續預收保費 會員別再繳
勞保局提醒,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因此,2家職業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請會員注意勿向該等工會預繳。
工會逾期未彙繳保費 被保險人將遭暫拒給付
勞保局補充,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