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父母為了幫子女減輕購屋壓力,會選擇提供資金協助,但不同方式可能影響贈與稅負。近期接獲民眾詢問,若父母想協助子女買房,是「贈與頭期款讓子女自己貸款」比較划算,還是「父母買房直接送子女」較有利,財政部臺北國稅局透露,兩種方式在稅務認定上其實差異不小。
幫子女買房 轉帳當下即算贈與
國稅局說明,如果由子女自行簽約購屋並申請房貸,父母僅提供現金作為頭期款,當資金轉帳進入子女帳戶時,就已構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規定之所稱的贈與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必須依實際贈與金額申報並計算贈與稅。例如父母贈與多少現金,就以該金額作為贈與額度進行申報,因此稅負通常與贈與金額直接相關。
父母買房送子女 贈與價額以「房地現值」計算
另一種常見方式是父母自行向銀行貸款購屋,並在完成購屋後直接將房屋所有權登記在子女名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指出,這類情況會被視為父母「贈與不動產」。
誰貸款贈與稅差很多
國稅局舉例說明,若某房地產買賣總價為1,800萬元,頭期款需360萬元,銀行貸款額度為1,440萬元,而該房地現值為800萬元。
若父親僅贈與360萬元給子女作為頭期款,子女自行貸款並負擔後續房貸,贈與總額為360萬元,扣除每年贈與免稅額244萬元後,需繳納贈與稅約11.6萬元,算法為(360萬元-244萬元)×10%。
但若父親自行貸款買房並直接將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贈與額則以房地現值800萬元計算,扣除免稅額後,(800萬元-244萬元)×10%,需繳納贈與稅約55.6萬元,稅負差距相當明顯。
置產前先搞清楚稅務規定
國稅局提醒,父母若打算協助子女購屋,在決定資金安排前應先了解相關贈與稅規定,避免因認定方式不同而產生額外稅務負擔,甚至衍生爭議。
若民眾對贈與稅或購屋相關稅務仍有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各地區國稅局洽詢,以確保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