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9天連假到來,不少民眾紛紛把握機會返鄉、出國,跟家人共度美好時刻,只是位於台中市沙鹿區、清泉崗機場附近的「停佳安停車場」,遭民眾指控隨意漲價,從原本一天130元突然變成一天300元,台中市交通局獲報後稽查,卻發現業者沒有停車場登記證,屬於違法停車場,已依《停車場法》裁處3千元罰鍰,責令限期改正。
入場停車標價一天130 業者卻喊:已提前公告變300
該名網友昨(17)日於社群軟體發文,指出自己13日到「停佳安停車場」停車,當時標價為室內一天150元、室外130元,並附上行車紀錄器佐證,結果17日回來時,業者卻稱9日已公告過年期間一天300元,讓他氣得發文提醒民眾注意,以免受害。市府一查是無照 業者挨罰3000元
對此,台中市交通局接獲「停佳安停車場」未事先公告即調整收費一案,查出「停佳安停車場」未領有停車場登記證而收費,屬於未合法停車場,已派員到場稽查,並依裁處業者3千元罰鍰。同時台中市交通局強調,已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後續倘若仍未改正,得再次稽查並連續裁罰,最高可處1萬5千元罰鍰,呼籲民眾,停車前應確認停車場是否領有合格登記證,若遇到收費爭議應保留相關證據,以維護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