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過年來臨,不少人常聚在一起「小賭怡情」,但此舉已有觸法風險,台中市刑大近日展開為期14天的春安工作專案,短短5天內就抓了各類賭博案件16件80人,其中多數為職業賭場5件58人、網路賭博8件18人,對此,依《刑法》普通賭博罪規定,在公共場所或使用網路方式賭博,可罰5萬元罰金,若是在私宅內賭博,則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9千元罰鍰。
賭博罰則
《刑法》266條普通賭博罪:
- 場所:在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場所或使用網路、通訊軟體等電子方式賭博。
- 罰則:5萬元以下罰金。
- 例外: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刑法》268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
- 定義: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抽取分紅或聚眾賭博。
- 罰則: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84條:
- 定義: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
- 罰則:9000元以下罰鍰。
台中警5天抓16件賭博案 還猛逮拉客莊家
台中市刑大說明,為確保春節連假期間社會治安平穩,2026年2月9日至2月23日啟動春安工作專案,2月9日至2月14日短短五天,警方就查獲各類賭博案件16件80人,包含職業賭場5件58人,六合彩簽賭1件2人,網路賭博8件18人,其他賭博2件2人。
而據現行法律規定,若是擔任賭博莊家,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抽取分紅或聚眾賭博,可處3年以下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若是一般賭客,在公共場所或使用網路賭博,可處5萬元以下罰金,至於賭客在非公共場所賭博,則可處9千元以下罰鍰。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