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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毒鱒魚/鱒魚出問題 北縣今才擴大抽檢

記者 張惠民 施協源 / 攝影 黃建國 涂堂鑾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7/09/03 18:0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鱒魚含致癌藥物,民眾又受害!明明有農委會漁業署和衛生署食品衛生處2個權責單位共同把關;不過如今出了狀況,雙方互踢皮球;離譜的是,今年到現在,包括北縣、宜蘭和桃園,通通都還沒檢查,直到今天,北縣才開始行動,把鱒魚和飼料帶回化驗。

從養鱒池隨機挑出2尾活鱒魚,在發現含藥過量的案例後,地方單位才開始進行亡羊補牢的抽檢工作。抽驗人員:「你的飼料是?」養鱒業者:「我的飼料唷,我的飼料是從美國進口的,我的飼料應該沒問題吧。」

北縣同步行動,3個地點、5個養鱒場,不過就在石門這裡發現飼料之外,現場還有藥物。養鱒場工作人員:「吃肝的,買的老闆是說這合法的,都是合法的。」

辯稱是給魚護肝,但來源卻交代不清,抽驗結果得等3天,只是多少問題鱒魚已經被吃下肚,又有多少還在市面上卻全然不知。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長鄭慧文:「衛生署是全面性的做『第二關』的把關,那就源頭的部分,可能還是要請農政單位來說明,衛生署絕對沒有延遲通報。」

從養殖開始,隸屬農委會漁業署權責,再發令各縣市漁業科,之後上市販售,就屬於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負責;然而如今鱒魚出問題,究竟該怪誰?衛生署把球丟給漁業署,而離譜的是,今年北縣、宜蘭和桃園,檢查率都還掛零。

漁業署長謝大文:「對,今年還沒有動嘛,事實上對不對,對,其他縣市也不是百分之百(檢驗)啊,那你要求它的話,我是覺得能夠做到6、7成,我想這是政府應該是已經盡了很大的力量,政府不是在幫業者做品管。」

漁業署解釋,因為這3個縣市香魚才是大宗,因此地方對鱒魚就沒有放在重點稽查,2個權責單位互推責任,不是雙重保障而是漏洞百出,民眾吃的安全,難道還得自己把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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