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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外帶年菜、圍爐注意!北市抓違規 知名飯店上榜

記者 陳詩璧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30 13:3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30 13:36
消保官-年菜-違規
台北市消保官聯合衛生局針對北市年菜、圍爐供應商業者進行專案查核(圖/法務局提供)

農曆春節進入倒數,為保障消費者預購年菜及訂席圍爐之權益,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聯合衛生局針對台北市年菜、圍爐供應業者進行專案查核,共計查核19家飯店餐廳、中央廚房、品牌廠商、通路平台及冷凍物流,結果
揪出10間違規,包含不接受解約、年菜未標示保存期限短、收取過高訂金等,包含台北漢普頓酒店、國聯大飯店、JR東日本大飯店等知名飯店都上榜。

預購年菜未標示易腐敗 保存期限較短存質疑


這次查核的飯店餐廳9間、中央廚房2間、品牌廠商1間、通路平台4間及冷凍物流業者3間,「預購年菜領取後不接受解約退貨,卻未於訂購單上依法註明易於腐敗或保存期限較短之性質」,違規的餐廳酒店包括薪僑園水源會館、台北漢普頓酒店、國聯大飯店、沃田旅店、桐花私房料理,其中沃田旅店和桐花私房料理僅提供文字菜單而無圖片,且未標明分量或建議人數。

 

中央廚房養和食品,通路平台的樂天市場和全聯,僅部分上架店家揭露商品易於腐敗或保存期限較短之性質,也未揭露產品責任險投保資訊。

消保官-年菜-圍爐


 
圍爐訂席部分,更有3間業者收取的定金超過總額20%的規定上限,4間業者之退費比例違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相關規定,包括了薪僑園水源會館、台北漢普頓酒店、沃田旅店、人和園餐廳和桐花私房料理。

「餐券規範」共有3間業者,包括了薪僑園水源會館、台北漢普頓酒店和JR東日本大飯店所發行之餐券未合規,違規態樣包含未提供履約保障、未記載毀損換發權益、欠缺銷售日期,以及記載「發行人得片面變更或解約」等違規條款。


違規店家-年菜-圍爐

 台北市法務局今(30)日公布調查結果相關消息,消保官指出,業者透過預購單或網際網路販售年菜屬通訊交易,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消費者收受商品後仍得解除契約。業者若主張商品屬易腐敗、短效期性質而無鑑賞期之適用,必須在交易過程中明確告知或敘明。
 

針對冷凍年菜之配送資訊,消保官建議業者應以商品預定送達日期(間)方式揭露,而非僅標示出貨日期,以符合消費者年節期間實際收貨及用餐安排之需求。圍爐訂席部分,業者應留意定金收取不得超過總費用之20%,並於消費者提出解約時,依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10點規定之標準辦理退費,避免產生爭議。


#通路平台#農曆春節#消費者保護法#年菜#圍爐#飯店餐廳#中央廚房#品牌廠商#冷凍物流#預購年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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